东三省唐朝
13252024-03-09
很多朋友对于唐朝决策机关和唐朝中央制度的名称和主要作用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块儿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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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阁制是建立于明朝永乐帝朱棣时期的皇帝的非法定的咨政机构,后来权力增大并逐渐成为明朝的行政中枢。它有利于皇帝将军政大权集中于手上,使君主专制空前强化。内阁辅臣的人数为一人至七人不等,辅臣奉使出外办事,多自称阁部。
〖One〗、唐代实行的是三省六部制度,三省六部制的结构如下图所示:
〖Two〗、三省的主要职能是:中书省主要是制令决策;尚书省为执行机构;门下省主要是审查法令。
〖Three〗、六部所属尚书省,各部正副长官称尚书、侍郎,各司的正副长官分别称郎中、员外郎。六部分别为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
〖Four〗、吏部:掌文选、勋封、考课之政;
〖Five〗、礼部:掌礼仪、祭享、贡举之政;
〖Six〗、兵部:掌六品以下武官选授、考课、主持武举,以及军令、军籍和中央一级的军训,但并不直接带兵;
〖Seven〗、刑部:掌律令、刑法、徒隶并平议国家之禁令;
〖Eight〗、工部:掌土木水利工程和国家农、林、牧(军马除外)、渔业之政,以及诸司官署办公所需纸笔墨之事。
唐朝实行三省六部制。三省是指中书省(传承皇帝诏令、草拟诏书)、门下省(审核驳正后交皇帝批准)、尚书省(接受皇帝诏令,负责执行)。尚书省之下设六部,包括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这一结构体现了中国古代封建王朝的集权性质,中央集权,分工明确,相互协调。三省六部制,代表了我国封建社会中央集权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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